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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足民生之需 回应人民所盼

2016年02月26日  浏览次数:4802  
信息来源:宁夏枸杞保护协会  作者:宁夏新闻网
 

立足民生之需 回应人民所盼

20160110     来源:宁夏新闻网 

刚刚过去的一年,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,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的第一年,也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,开展地方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重要一年。这一年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依法立法、为民立法、科学立法的理念,立足民生之需,回应人民所盼,审议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,通过6件;集中修改法规15件,废止3件;审查批准、废止银川市地方性法规5件,为“四个宁夏”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。

2015年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,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,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,让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而致远。

“随着时代发展,有的法规已不适应新形势、新情况,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显得力不从心,这就需要及时对这些法规进行调整或修改,从而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‘法治红利’。”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晓光说。

枸杞,是我区最具特色的农业传统优势产业之一。多年来,宁夏枸杞、中宁枸杞面临假货横行、注册商标被侵犯、产品深加工发展滞后等问题。

2013年,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,陈建华等12名人大代表提出了《关于尽快制定〈“中宁枸杞”品牌保护条例〉议案》,马新生等6名代表提出了《关于尽快制定出台枸杞品牌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建议》,均建议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护中宁枸杞品牌,提升“中宁枸杞”的市场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,把“中宁枸杞”打造成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。随后,这些议案建议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列入五年立法规划。

“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主导制定的地方性法规,制定枸杞产区保护条例的难度不言而喻,制定过程中,我们不仅要经过大量调研、反复征求意见和多次审议讨论,更为关键是,当前全国并无一部与枸杞产业相关的上位法,外省区也没有涉及枸杞产业的法律法规,条例的制定无任何可借鉴的经验。为此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调研、座谈等活动,充分吸取基层人大代表、枸杞种植大户、枸杞生产加工企业、专家学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,围绕枸杞产业发展、产区保护、品牌创建与维护等方面,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。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刘荣光说。

2015年,自治区十一届人大第二十次常委会通过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》。至此,宁夏枸杞产业将在法治保障下,进一步做大做强,再造发展新优势。

2016年,是“十三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重要一年,未来一年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强化对法规立项、起草、审议、评估、表决等环节的主导,并引入第三方评估,让立出的法更有内涵,更切合实际。同时,将继续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,依法有序确定吴忠、固原、中卫等设区的市开始立法的时间,不断加强地方人大的立法能力,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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